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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院从6月1日起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5-26 | 浏览:2114次 ]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项目,我省法院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5月23日,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平利在全省法院实施量刑规范化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

田平利指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对于进一步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准确惩罚犯罪,统一量刑标准,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是今年我省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件大事。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田平利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做好谋划,切实抓紧抓好量刑规范化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和抓紧对《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的学习培训工作。尽快制定并落实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联系上级法院授课,到前期开展试行工作较好的法院学习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学习,确保每个刑事法官都熟悉掌握量刑规范化内容和具体方法,全面提高规范化量刑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实施工作。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各中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量刑规范化实施工作,确保实施工作落实到位;三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确保全面正确实施。要严格执行案件适用范围,准确把握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实现量刑公正的精神实质,切实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观念,将量刑环节贯穿于法庭审理之中。

田平利强调,要加强调研,不断完善量刑规范化工作。各中级、基层法院要加强量刑理论研究,要积极开展对量刑方法、量刑基准、量刑机制、量刑程序等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更好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推动工作的深化、发展;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拓宽渠道,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宣传量刑规范化实施工作,使社会各界群众广泛知晓,总结推广各级法院好的做法和经验,扩大办案影响和社会效果,为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分步实施。我省自2010年试行量刑规范化以来,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总体效果良好,全面实施的条件基本成熟。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其富主持会议,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主管院长、全体刑事审判人员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省法院宣教处 文/程晓杰 图/杨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