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首例“恶意欠薪”案 |
[ 来源: | 作者:马云峰 | 发布时间:2014-01-26 | 浏览:2653次 ] |
凤县法院执行局在审查曹某等19位农民工与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时,发现刘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罪”,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商,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曹某等19位农民工与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凤县劳动仲裁委裁决,由刘某支付曹某等19位农民工28万余元。裁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且下落不明,曹某等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在审查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发现刘某拖欠十位以上农民工工资,累计数额超过五万元,已涉嫌犯罪,遂做出移送刑事案件的决定。 (执行局: 赵旭 孙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