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强制医疗将有法可依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5-07-10 | 浏览:2179次 ] |
2013年12月份,凤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在侦办该案件中,通过法定程序鉴定,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精神病,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凤县公安局提起强制医疗程序。后经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强制医疗。强制医疗程序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特别程序,目前没有可参照执行的细则。因此,在执行强制医疗过程中,出现诸多程序性难题和实际问题,后经和检察机关协商,将当事人送宝鸡市第二康复医院代为执行。关于强制医疗执行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凤县公安局及时向全国人大代表、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同志反映,周喜玲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以提案的形式要求加快相关方面立法建设。中央媒体还派出记者实地对周喜玲同志反映的问题进行采访调查。全国人大将周代表提案转交公安部承办,近日公安部工作人员来电告知提案的办理情况来电告知如下: 尊敬的周喜玲代表,您好!我是公安部负责承办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强制医疗程序中有关规定的建议”的同志,希望能向您报告办理情况。现短信简要报告: 您提出的建议特别重要,关系到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中央对此也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公安部现正在抓紧落实,已经下发了相应文件,推动各地强制医疗所建设工作,制定《强制医疗所条例》,这些可以解决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执行以及经费保障等问题。请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由此可见强制医疗方面法制建设已进入实质性层面,这必将破解公安机关办理精神病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的诸多难题,也是凤县公检法机关对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来源:凤县公安民生云警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