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检察院周喜玲被记个人一等功 |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5-13 | 浏览:1951次 ] |
日前,在全国检察工作中涌现出的 105个先进集体和
132名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记集体和个人一等功,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光荣跻身先进行列,为我市检察系统争得了荣誉。 周喜玲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勇挑重担、勇于创新,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她作为政法系统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在全省全市作了先进事迹巡回报告,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 2013年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周喜玲的积极建议和努力下,凤县检察院联合 24个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在全省开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经验在全省转发。她推动院里率先在全市成立了“女子公诉科”,启动了全市首个微罪不诉社区帮教机制,组织开展了“检察官送法进校园”、“送法进课堂”等活动。 本报记者 陈继良 (来源:宝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