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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旅游警务的思考

[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14-01-04 | 浏览:4095次 ]




近年来,凤县强力实施“旅游兴县”战略,把推动旅游转型升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建成了紫柏山、灵官峡、消灾寺、通天河、嘉陵江源头、凤凰湖、秦岭花谷等一批知名景区,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连年翻番增长,2012年全年接待游客达300万人次,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旅游强县、中国最佳羌族风情旅游强县、全国十大县域旅游之星、全国休闲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80余项荣誉,并连续四年跻身陕西省十强县。

随着旅游产业兴起,外来、流动人口快速增加,车流量大,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为此,凤县公安局因地制宜,积极探寻旅游警务保障新模式,全力实施“旅游警察”新战略,加强旅游治安保障服务,叫响了“凤县旅游警察品牌”。

根据全县旅游景区分布将辖区划分为5个警务区,成立了旅游警务指挥部,以治安、交警、巡警、辖区派出所为主要力量,相关警种包抓,配合景区派出所,做到责任明晰、任务到人;按照各景区游客数量分布,在游客较为集中的城区,以凤凰湖景区为中心,划分四个小方格,部署巡警24小时不间断进行网格化巡防;为全县50多家旅店、600多家出租房、20余处公共场所等专门建立管控机制,并与社区、有关部门联动,进一步提高了对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在城区主要地段专门设立流动暂住人口服务站、共产党员示范岗,并组织“红袖章”巡防队参与巡逻防范,从而将警力与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在各大景区设立了警务室,延伸服务触角,与报警点、小探头,共同形成了一张立体化、智能化、全覆盖的防控网,确保了县城及周边景点的安全;设立了5个治安卡口,保障了秦岭路段在旅游高峰期及冬季冰雪天气情况下车辆安全通行;把强化素质树形象作为打造凤县政法的亮点和品牌,人人争当旅游卫士,倡导优质高效服务,彰显了凤县“旅游警察”的良好风貌。

实施了10项“旅游警务”措施,成立了依托110报警平台开通的旅游公安服务热线及旅游警务指挥中心;在重点景区设立了流动警务室;开通了“凤县公安”新浪旅游警务微博;建立了网上旅游警务室;在景区门票上印制了报警电话,方便了游客求助;完成了女子骑警队组建工作;组织起了机关民警坚持夜间巡逻,进一步织密了巡防网络;采购了价值30余万元的旅游警务指挥车;网络、手机旅游安全提示等。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凤县的治安环境更加安全和谐,凤县人对治安上的变化无不称赞。“现在的公安局功劳不小啊,凤县这三省交界的地方,每年这么多的游客,还能把社会环境搞地这么好,确实不容易啊!”退休李大爷说。同样,每一位到凤县旅游的人都感到安心和舒畅,平安凤县也迎来了越来越多的游客。

通过实施旅游警务战略,民警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2013年连续抓获了公安部A级逃犯1名、B级逃犯1名,潜逃12年的命案逃犯1名,被记集体三等功,2011年以来连续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

一、我县旅游警务呈现的的特点

1、旅游警务具有双重服务职能。旅游业、旅游经济发展对景区的绝对依赖性,决定了旅游安全保卫工作服务旅游经济发展的从属性和重要性。为旅游业提供安全保障就是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同时,景区作为社会环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使景区治安与社会治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探索和促进旅游安全保卫工作既是旅游自身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整个社会治安之所需。
2、旅游警务具有明显的预防性特征。景区集客流、物流、车流、资金流为一体,游客今天来明天走甚至上午来下午走,流动性大,时间短,一旦发生案件很难侦破,旅游警务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防范工作放在尤为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预防,有效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3、旅游警务具有明显的分散性特征。凤县地处山区,随着生态旅游的强力推进和景点的深度开发,景点多、面积大、战线长、来县游客流量大、季节性强、快进快出的特点将逐步呈现,由于各景点之间距离远,且多为山路,当前警力紧张等原因,必然导致警力十分分散,旅游警务以景点和游客流为中心,分散流动的特征十分明显。
4、旅游警务具有旺季和淡季的特征。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旅游消费的热情高涨和旅游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旅游经济展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这就决定旅游安全保卫工作的长期性。同时,景区旅游随自然景观的季节性盛衰以及“五一”、“中秋”等小长假和“十一”、春节旅游黄金周的出现,加上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体商贸活动的融入,也使旅游安全保卫工作呈现出明显的旺季和淡季特征。

二、当前困扰旅游警务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及“三项重点工作”,使公安警力配置、机构设置、硬件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警力不足、经费紧张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警力配置不足,工作疲于应付,目前,凤县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凤县不断加快以旅游经济为主的结构调整步伐,年流动人口2012年已突破300余万人次,每年警卫和保卫的任务就多达20余次,流动人口的管理成为公安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此,公安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精神和身体都承受着巨大压力,但仍然不能满足旅游经济发展的需求,有些需要设警务室的地方没有警力,在大案件与小案件、小纠纷发生冲突时,往往无暇顾及。

三、新形势下建立旅游警务的思考
针对旅游警务的特性,在当前警力的情况下,科学用警、科学布警,显得尤为迫切。为此,必须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树立一个观念。发展旅游经济是实现经济健康快速增长、改善投资环境、引导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公安机关为景区和旅游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和服务无疑就是直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就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因此公安机关要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和党委政府对旅游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站在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转变观念,从改革以往陈旧单一的管理方式入手,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探索并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景区发展的有效机制,自觉地把公安工作融入旅游经济发展之中,推动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要理顺两大关系。一是理顺公安机关与党委、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业主及承办单位等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相互关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以党委、政府领导,综治委牵头,公安机关主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格局,把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工作的责、权、利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理顺管理和服务的关系。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和旅游管理部门、业主、承办者的理解,形成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与服务旅游发展的共识。公安机关在主动把旅游区内举办的大型营利性群众活动纳入公安行政审批管理的同时,要积极贯彻治安管理无禁区、特区的思想,把旅游区内从业人员、旅店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纳入日常治安行政管理,在管理中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3、要构建四大机制。一是构建警民协防机制,管住社会面。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强化自身对旅游安全保卫中必备的人防、物防、技防规划和设置的管理、监督、指导职能。同时,针对景区点多、面广、人杂、流动性大的特点,要以景区警务室为依托,对景区导游员、保安员、清洁员、服务员和摊点经营人员有效整合,充分发挥他们游动、跟随服务的优势,随时做好安全防范和纠纷调处工作,筑牢景区治安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使凤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步入“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良性轨道。二是构建科学布警机制,管住重点段。旅游经济淡季和旺季十分明显,要抓住5-10月、小长假、黄金周为主的旺季,按照“忙时多用警、闲时多休整”的思路,科学用警、科学布警,在旅游旺季,按照“全警管刑侦,全警管治安,全警管交通,全警搞警卫,全警抓防火”的新理念,打造平安和谐的旅游治安环境;在旅游淡季,安排适当警力值班备勤,做好景区日常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保工作,其他警力实行换休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休整,以确保民警始终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繁忙的安保工作之中。三是构建信息警务机制,管住动态时。景区治安的动态化日趋明显,如反应滞后,就难免处于被动,酿成恶果。要抢占信息警务的制高点,把公安信息化建设作为旅游警务的重头戏来抓。要以重点景点、重要建筑、重要路段、游客集中区域为重点,大力推进技防建设,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切实做好关键点治安防控工作;要深化“大情报”平台建设,把信息警务引入警务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景区的各个角落,突出“应用为本、以快制快”,搭建智能化监控平台、指挥调度平台、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建立健全涵盖办公、装备、枪支管理、人口信息、交通、指纹、情报资料、监所、群体事件等信息系统,做到“资源共存,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四是构建部门联动机制,管住突发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立健全由政府主管、公安牵头、综合执法、卫生、消防、武警、旅游等单位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严密科学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强化装备建设,实行部门联动,增强协同作战能力,确保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对景区内突发的游客交通事故、坠崖事故、食物中毒和急重病人等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的救助和服务,切实维护景区治安稳定,确保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4、要强化四项措施。一是强化景区维稳。要密切关注景内发展过程中潜在的和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特别是对景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占地、动迁和农作物、林木毁损等赔偿问题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要深入掌握情况,关注事态发展动向,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化解疏导和协调工作,避免引发事端。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伤亡、财物毁损事件、案件,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介入,保证迅速、公正、妥善处理,做好后续工作,不留隐患,避免引发游客投诉、集体上访和闹事事件,切实保证游客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打击整治。刑侦、治安等部门要针对景区治安的特点,加大对危害旅游安全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一盗”、敲诈勒索、欺客、宰客和打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好景区治安秩序;要关注旅游沿线和景区治安状况,适时开展以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服务、赌博、盗窃、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旅游区社会环境。三是强化治安管理。要加强旅游区内娱乐场所、旅店业、餐饮业的日常治安、消防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查处。加强旅游区内从业人员、暂住人口管理,切实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并注意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活动;指导旅游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对出入景区车辆检查登记制度,并主动介入协助做好景区停车场的同步规划和建设工作,以缓解停车压力,保证交通秩序良好。四是强化窗口服务。要以警务室服务窗口为重点,强化“人人是窗口、个个是形象”的意识,充分结合和延伸职能,深入开展“情系游客、服务游客”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保证接处警和救援机制的良好运作,真正为游客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在景区重要部位设立执勤点或报警点,及时受理游客的报案和安全投诉,树立公安机关服务旅游和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各方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凤县县委政法委 焦海君